甲苯產品包裝說明和使用說明書
一 標識
中文名:甲苯
英文名:methylenzene;toluene
分子式:C7H8
相對分子質量:CAS號:108-88-3
危險性類別:第類中閃點易燃液體
化學類別:芳香烴
二 主要組成部分與性狀
主要成分:純品
外觀與性狀:無色透明液體,有類似苯的芳香氣味。
主要用途:用于摻合汽油組成及作為生產甲苯衍生物、炸藥、染料中間體、藥物等的主要原料。
三 健康危害
侵入途徑:吸入、食入、經皮吸收。
健康危害:對皮膚、粘膜有刺激性,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。
急性中毒:短時間內吸入較高濃度本品可出現眼及上呼吸道明顯的刺激癥狀、眼結膜及咽部充血、頭暈、頭痛、惡心、嘔吐、胸悶、四肢無力、步態蹣跚、意識模糊,重癥者可有躁動、抽搐、昏迷。
慢性中毒:長期接觸可發生神經衰弱綜合征,肝腫大,女工月經異常等,皮膚干燥、皸裂、皮炎。
四 急救措施
皮膚接觸:脫去被污染的衣著,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。
眼睛接觸:提起眼瞼,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。就醫。
吸入: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,保持呼吸道通暢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進行人工呼吸。就醫。
食入;飲足量溫水,催吐,就醫。
五 燃爆特性與消防
燃燒性:易燃
閃點(℃):4
爆炸下限(%):
爆炸上限(%):
引燃溫度(℃):535
最小點火能(mJ):
最大爆炸壓力(MPa):
危險特性:易燃,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遇明火、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,與氧化劑能發生強烈反應。流速過快,容易產生和積聚靜電。其蒸氣比空氣重,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,遇明火會引著回燃。
滅火方法:噴水冷卻容器,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。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,必須馬上撤離。滅火劑: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用水滅火無效。
六 泄漏應急處理
迅速撤離泄露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,并進行隔離,嚴格限制出入。切斷火源。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,穿消防防護服。避免與可燃物接觸。盡可能切斷泄露源,防止進入下水道、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。小量泄漏: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。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劑制成的乳液刷洗,洗液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。大量泄漏: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;用泡沫覆蓋,降低蒸氣災害。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,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。
七 儲運注意事項
儲存于陰涼、通風倉庫內。倉內溫度不宜超過30℃。遠離火種、熱源。防止陽光直射。應與氧化劑分開存放。倉間內的照明、通風等設施應采用防爆型,開關設在倉外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。桶裝堆垛不可過大,應留墻距、頂距、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檢查走道。罐儲時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。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。罐裝時應注意流速(不超過3m/s),且有接地裝置,防止靜電積聚。搬運時輕裝輕卸,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。
八 防護措施
車間衛生標準
中國MAC (mg/m3):100
前蘇聯MAC(mg/ m3):50
美國TLV-TWA:
OSHA 200ppm,754mg/m3
ACGIH 50ppm,188mg/m3
美國TLV-STEL:未制定標準
工程控制:生產過程密閉,加強通風。
呼吸系統防護:空氣中濃度超標時,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(半面罩)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,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或氧氣呼吸器。
眼睛防護: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。
身體防護: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。
手防護:戴乳膠手套。
其他:工作現場禁止吸煙、進食和飲水。工作后,徹底清洗,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,洗后再用。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。
九 理化性質
熔點(℃):
沸點(℃):
相對密度(水=1):
相對密度(空氣=1):
飽和蒸汽壓(kPa):(30℃)
辛醇/水分配系數的對數值:
燃燒熱(kJ/mol):
臨界溫度(℃):
臨界壓力(MPa):
溶解性:不溶于水,可混溶于苯、醇、醚等多數有機溶劑。
十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
穩定性:穩定
聚合危害:不聚合
避免接觸的條件:
禁忌物:強氧化劑
燃燒(分解)產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
十一 毒理學資料
急性毒性:LD505000mg/kg(大鼠經口);
12124mg/kg(小鼠經口)
20003mg/m3(小鼠經口)
LC
50
刺激性:人經眼:300ppm,引起刺激。家兔經皮:500mg,中度刺激。
亞急性和慢性毒性:大鼠、豚鼠吸入390mg/m3。8小時/天,90~127天,引起造血系統和實質性臟器改變。
十二 環境生態資料
該物質對環境有嚴重危害,對空氣、水環境及水源可造成污染,對魚類的哺乳動物應給于特別注意,可被生物和微生物氧化降解。
十三 廢棄
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。用控制焚燒法處置。
十四 運輸信息
危規號:32052
UN編號: 1294
包裝分類:Ⅱ
包裝標志:7
包裝方法:小開口鋼桶;螺紋口玻璃瓶、鐵蓋壓口玻璃瓶、塑料瓶或金屬桶(罐)外木板箱。
十五 法規信息
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(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);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(化勞發[1992]677號),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用品規定([1996]勞動發423號)等法規,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、生產、儲存、運輸、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;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(GB13690-92)將該物質劃為第類中閃點易燃液體。
下一篇:高錳酸鉀產品包裝及使用說明書